10.3969/j.issn.1009-3109.2012.06.016
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以吉林省为例
吉林省是林业大省,森林资源丰富,木材生产量占全国的第二位。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全面完成,完成集体林权确权到户面积3488万亩,释放大量可抵押林业资产。为促进我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2009年,省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监局、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发展多种形式担保信贷产品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四权贷款"试点。但是,从数据监测看,试点开展3年来,林权抵押贷款推进缓慢,农业银行试点业务迟迟未开展。调研发现,"三难"制约金融机构开办林权抵押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政策、省林业厅、改革主体、业务发展、金融机构
F326.27(中国农业经济)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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