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09.2006.01.010
用"以贷引存"的方式变相高息揽储等于饮鸩止渴——关于一起违法高息揽储案件的案例分析
@@ 一、主要案情
2004年8月间,某房屋开发公司向当地一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100万元,信用社受理并经审查后向借款人提出帮助动员200万元定期储蓄存款的"以贷引存"要求.借款人在帮助吸储100万元之后,表示无力再动员另外的100万元存款,同意并提供了1.5万元的贴水资金.信用社按每万元100元或150元的标准,以奖金的形式发给信用社吸储员工再支付给储户作为储蓄贴水,违法变相高息揽储100万元.属地监管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该信用社进行现场检查,并按照法定程序,依照有关法律给予了信用社机构警告、取消信用社主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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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TP3
2012-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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