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能力建设的前提性缺陷及其突破——着眼于司法能动性及互动性的分析
由现行制定法的缺陷带来的我国司法能力建设的前提性缺陷,导致现行制定法与现实社会之间产生了深刻的冲突,这种冲突给法治特别是司法带来了破坏性作用.只有不断增强司法自身领域内的能动性和法运行机制内的互动性,从个案解决、整体解决、实质解决三个层次上入手,才能从根本上突破这种局限,促进司法能力建设.
司法能动性、司法互动性、个案解决、整体解决、实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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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1(法学各部门)
2008-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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