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权的广义与狭义
生存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生存权应是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生活"者生存的权利,而不应是"请求"生存的权利.生存权作为一个特定"概念"是第二代人权建立的,但其"内容"是从第一代人权那里继承发展来的.生存权作为一个权利群,其内部、外部的关系均错综复杂.我国目前仍处于争取实现生存权的时代,此时不宜对生存权仅作狭义理解,否则易形成对国家权力的新一轮"依附".
广义生存权、狭义生存权、请求权、第一代人权、第二代人权
D9(法律)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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