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制定的现状以及三点重大争议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物权法制定的现状以及三点重大争议

引用
目前,物权立法已经到了非常关键的时刻.物权法的立法方案不能令人满意,很多法律制度和法律概念并未实现突破.物权法对私有财产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能够激发起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物权法对于公用物应承认公法法人所有权;对于投资物,应承认企业法人所有权.物权变动的模式应该是:基于债权合同,当事人之间只产生请求权;基于物权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物权变动.

物权立法、私有财产所有权、国家所有权、物权变动的模式

D9 ;DF5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28-3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金陵法律评论

1001-4608

32-1030/C

2004,(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