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背景下的国有企业改革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有制结构根本上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竞争中性原则有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通过平等竞争发展壮大.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对于公益与战略类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对于大多数商业竞争类国有企业则应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而非控股为目标.混合所有制企业应坚持市场化、社会化的原则,实现现代法人治理,排除外在行政干预.通过推行员工薪酬与股权激励制度,形成出资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以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
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改革、竞争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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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1;F822.48;F123.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BKS032
201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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