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鉴定专家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完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非鉴定专家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完善

引用
新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首次在原有鉴定制度之外,补充了新的非鉴定专家制度.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但规则还有待完善.目前立法对专家的法律性质规定并不明确,在日后的实践中,专家对鉴定事项应主要履行辅助人的职责;专家在接受询问时应允许其阐述完整、独立的意见并作为证明参考;对非鉴定事项,允许专家发挥类似于专家证人的功能并将其提供的检验报告作为证据使用.在专家资格的审查方面,不设立回避制度,法院应在个案中确认专家证人的适格性并在专业性、重要性、争议性三方面审查专家出庭的必要性.同时,专家出庭适用鉴定人的规定亦存在一些问题,应进一步完善专家不同于鉴定人的质询规则、费用支付规则和法律责任.

非鉴定专家制度、专家证人、专家证据、专家出庭

5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1AFX015

2014-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02-11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0257-2834

22-1063/C

54

2014,54(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