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288.2023.03.013
非公允关联交易中合同相对方侵权责任认定研究
现行《公司法》第21条作为侵权责任条款对于关联交易责任主体规制不周,致使合同相对方侵权责任认定乏力,引致同案异判以及实体问题处理的复杂化.结合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合同相对方符合侵权行为特征,并基于共同性要件得证与内部人主体承担共同侵权之连带责任,从而引发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行为是承担相应责任的基础,《公司法》不应当不恰当地穷尽式列举责任主体,纵容责任逃逸,从事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均应因其违法性侵害行为而对受害方承担连带责任.
非公允关联交易、合同相对方、侵权责任、共同侵权
39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23-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