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违规的民事责任 ——以未尽适当性义务为例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私募基金违规的民事责任 ——以未尽适当性义务为例

引用
近年来私募基金发展的同时违规问题日益突出,在基金的募集和运营阶段都存在许多不规范的问题.私募基金违规可能导致行政、刑事、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不可代替的救济和修复作用,并且承担顺序上民事赔偿具有优先性.以未尽适当性义务为例,其导致的民事责任多被认为是缔约过失责任或侵权责任,根据《九民纪要》,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都是连带责任的承担主体.虽有文件指引但在未尽适当性义务案件的审判实践中仍存在被诉主体不全、诉请不当、民事赔偿不充分的问题,民事责任保障并未完全在审判中落实,各方还应在实践中加强新规的合理运用.

私募基金、民事责任、适当性义务、投资者

37

D922.287(中国法律)

2021-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4-10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1674-3288

22-1390/F

37

2021,37(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