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288.2020.02.016
论对赌协议问题的解决 ——以偿还股制度的构建为中心展开
对赌协议因商事实践中各方主体的实际需求而产生,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对赌协议本质上反映了一种股权异质化的需求,偿还股制度可以满足对赌协议所反映的股权异质化需求,并进一步推动对赌协议问题的解决.在构建偿还股制度时,法律需要对偿还股的表决权、偿还股的比例、偿还股的转换、偿还股的利润分配以及偿还股在有限责任公司的适用作出规定,法律在对这些问题作出规定时应当较多地赋予相关当事方自治权.此外,偿还股制度的实施不会使相关主体的利益严重受损.
对赌协议、股权异质化、偿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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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中国法律)
2020-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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