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288.2016.04.020
浅析银行借款合同加速到期条款的破产法限制
根据银行借款合同加速到期条款的特征以及合同法上终止与解除的概念区分,可以认定加速到期条款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有效合意.在借款人企业濒临破产情形下,银行主张贷款加速到期将使得贷款提前到期的,若债务人主动清偿该贷款,在符合《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破产撤销权之构成要件时,银行获还的贷款可以被撤销,但需考虑清偿资金来源;若银行单方扣划还贷,则其行为应定性为抵锖,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十四条约束.
银行借款合同、加速到期条款、破产撤销权、抵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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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16-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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