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288.2015.05.013
论民俗旅游的保护性开发——以建立民俗文化村为中心
民俗旅游是极具代表性的文化旅游形式,而目前多数民俗旅游项目的开发却仍处于分散且盲目的状态,在大批旅游者涌入民俗文化原壤地的情况下,极易使目的地民俗文化被同化、异化,甚至消失.因而在开发民俗文化旅游项目时,应坚持保护在先的原则,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通过综合规划和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建立民俗文化村这一封闭式的开发模式能够实现保护性地开发民俗旅游资源.在建立民俗文化村的过程中,要坚持独特性、参与性、全面开发、环境保护等原则.开发建设时,迁徙原壤地居民到民俗文化村中居住、工作,并针对不同的民俗文化内容,采取不同的开发模式.
民俗旅游、保护性开发、原壤、民俗文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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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0.7(旅游经济)
2015-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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