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288.2015.04.007
上市公司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机会主义择时吗?——基于中国宝安的案例分析
以中国宝安为例,本文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出环节机会主义择时行为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显著的负累计超额收益,而在草案公告后存在显著的正累计超额收益,结果表明公司管理层为了获得一个较低的行权价格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出环节实施了机会主义择时行为.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推出后伴随着业绩好消息的披露,表明公司管理层有意识在业绩好消息披露前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或者通过推迟好消息的披露以配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推出,从而达到降低行权价格最大化股票期权激励预期收益目的.
股票期权激励、机会主义择时、累计超额股票收益、信息披露
31
F276.6(企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机会主义择时与股权激励有效性研究”13BJY013;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股票期权激励行权价格设定中的机会主义行为研究”CXJJ2014108;“股票期权激励中的机会主义择时研究”CXJJ2014127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