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288.2003.02.017
公司高级职员劳动关系略论
公司高级职员是指承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以公司经理为代表的公司高级管理型劳动者阶层.公司董事、监事与公司之间分别为经营委托合同关系和监督委托合同关系,不属于公司高级职员范畴.公司高级职员劳动关系具有特殊性,较之公司及公司普通劳动者,公司高级职员处于优势地位,因此对公司高级职员劳动关系应特别立法.
公司高级职员、劳动关系、委托合同关系、特别立法
D922.5(中国法律)
200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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