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42/j.cnki.cjhp.2014.07.034
家庭护理干预对农村社区精神分裂症康复作用
目的:探讨家庭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作用。方法将显著好转及以上出院的7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干预组(35例)和对照组(35例),对照组予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干预组在上述基础上,实施家庭护理干预,出院后每1个月对患者进行家访并实施交往、生活自理及工作等方面的干预,干预时间为6个月。采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 SDSS )、康复状态量表对患者进行评估。结果干预6个月后,SDSS评分结果中干预组显著低于对照组( t=-2.900, P=0.005),同组比较,干预组干预半年后与入组时有极显著差异(t=-5.311,P=0.000)。康复状态量表中在卫生能力(t=-2.008,P=0.049)、生活能力(t=-2.846,P=0.006)、工作能力(t=-3.427,P=0.001)、社交能力(t=-0.003,P=0.008)方面两组间均有显著差异。结论家庭护理干预能够促进患者康复,有助于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精神分裂症、家庭护理、社会功能、康复
R749.3;R395.6;B849.1(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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