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42/j.cnki.cjhp.2014.04.014
酒后致恶性案件司法鉴定分析
目的 探讨酒所致的精神障碍者作案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特点.方法 对87例酒后致恶性案件司法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调查分析.结果 被鉴定人作案的类型、性质,对作案过程的回忆,作案动机,责任能力的评定等方面均存在差异(x2=75.173,P<0.001).普通醉酒,复杂性醉酒、酒所致精神障碍者三者间作案的特征有明显的不同(x2=130.078,P<0.001).结论 各种类型酒中毒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应坚持从严的原则,对特殊人群应加强普法教育,改变他们的不良饮酒习惯,避免因酒后引发恶性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酒所致恶性案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特点、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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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3.8(社会学)
201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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