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干预对出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功能康复的影响
目的 探讨家庭干预对出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功能康复的影响.方法 对80例出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各40例.两组患者均接受抗精神疾病药物的维持治疗,在此基础上干预组进行综合家庭干预,而对照组仅限于传统的院外门诊治疗.于干预前和干预后6个月、12个月对两组进行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精神护理观察量表(NORS),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评定.结果 干预组6个月后BPRS、NORS、ADL评分分别为(21.4±5.5)、(55.0±8.6)和(19.6±4.8);对照组分别为(23.5±5.1)、(60.0±8.2)和(21.7±5.5),两组各项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干预组12个月后BPRS、NORS、ADL、SDSS评分分别为(16.3±3.4)、(48.0±6.8)、(4.1±2.2)和(14.5±5.5);对照组分别为(19.7±6.2)、(54±7.2)、(6.7±2.8)和(18.7±5.5),两组各项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1年内干预组4例复发(10%),对照组11例复发(24.5%),差异显著(P<0.01).结论 家庭干预能降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复发率,有利于社会功能康复.
家庭干预、精神分裂症、功能康复、简明精神病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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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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