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528/j.cnki.22-1054/f.202304055
物权制度改革对实体企业金融化的影响研究——基于《物权法》颁布的准自然实验
法律环境是影响企业投资决策的核心因素之一,完善的产权制度能够激励企业实施长期性的经营计划与安排.本文基于2007年《物权法》颁布的外生冲击,选取我国A股上市非金融民营企业数据,构建广义双重差分模型并检验了物权制度改革对实体企业金融化的因果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物权法》颁布后,固定资产占比更低的企业金融化程度显著下降.机制分析结果显示,《物权法》颁布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和增强企业实业投资水平,有效弱化了实体企业"脱实向虚".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金融化的弱化效应呈现一定差异:《物权法》颁布对企业金融化的弱化效应在法律执行效率较高地区、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地区更为显著,在中小企业中更为显著.本研究揭示了产权制度环境是影响企业金融化的重要因素,为产权激励效应提供了来自微观企业的新证据.同时,对我国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持续优化的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助力实体企业"脱虚向实"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物权法》、物权制度改革、企业金融化、双重差分法、产权激励
F832.51(金融、银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BJL090
2023-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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