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528/j.cnki.22-1054/f.201902068
社会带动作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盈利能力的影响研究——基于对全国3360个家庭农场与种养大户的调查
现阶段,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定位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注重自身发展,另一方面发挥其社会带动作用.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起步阶段,其社会带动作用对盈利能力的影响究竟如何?基于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带动作用对盈利能力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主要成因在于社会带动作用增加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这一结果表明,现阶段过多地强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带动作用很有可能会损害其自身发展,最终也将影响其社会带动作用的实现.因此,为了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本负担,真正提升其带动农户的社会责任水平,实现农户带动与盈利能力的协调发展,应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长期发展能力,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机制,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障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社会带动、盈利能力
F325(中国农业经济)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019-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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