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528/j.cnki.22-1054/f.201804119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将促进农业“第二个飞跃”的实现
“三权分置”并行的制度安排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更好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将加速促进农业“第二个飞跃”的实现.在“三权分置”改革中,要坚持自愿、不突破政策底线、循序渐进和因地制宜原则.应坚持农村土地公有制不动摇,防止土地私有化;确保农地属性不变更,防止农地的非法开发;鼓励土地适度集中,防止土地集中规模过大.
三权分置、第二个飞跃、农业产业经营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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