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528/j.cnki.22-1054/f.201508096
我国应在RCEP的区域服务贸易一体化发展中发挥更积极作用
目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各经济体服务贸易开放度不高、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各国服务贸易存在较大差距但整体发展迅速.我国应在推进RCEP的服务贸易一体化中发挥主动作用,推动各国积极稳妥进行谈判,尽快落实区域服务贸易协定;进一步扩大服务业的开放,推动国内敏感产业与部门适度开放;强调对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的关注;立足国内服务业发展,扩大其在区域服务贸易中的影响力.
服务贸易一体化、区域服务贸易协定、RCEP
F752.0(各国对外贸易)
2015-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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