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685.2013.10.001
克服悖论:对价值决定的一个崭新认识
传统观点认为,在量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应该等于单位商品价值量.但这意味着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将包含死劳动,因而便否定了“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关系,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价值产品”与“产品价值”的关系,也就是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应该小于等于单位商品价值量.从而使上述悖论得以克服.本文通过对旧价值部分的追溯,运用数学过程阐明了一切商品归根结底都是由活劳动创造的机制,论证了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由此,深化了对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一些重要结论的认识,并对近年所议论的一些重大课题(如所谓“成正比”的问题等)在新的基础上予以重新整合.
劳动价值论、活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F240(劳动经济)
2013-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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