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与转嫁效应
经典的税收转嫁理论认为税负会根据供需弹性进行转嫁,实际发生率与法定征税对象无关.本文基于社会保险费二元征管体制下不同征收机构的征收强度在《社会保险法》颁布后出现分化这一政策冲击,构造三重差分模型研究社保缴费在企业和职工间的转嫁,研究发现:政策冲击使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于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保缴费强度提升了约12%,相当于工资比重的1.5%.征管部门优先处理集体劳动争议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更大程度通过低报工资基数低缴社保是政策冲击对不同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保缴费产生异质性影响的重要原因.结构分解表明政策冲击主要提升了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强度.验证社保缴费在企业和职工间的转嫁,本文发现企业并未通过减少就业、降低其他类型薪酬或提升职工学历结构的形式将增加的社保缴费转嫁给职工.相比于工资刚性,效率工资假说、缴费与福利的关联程度不高更可能是未发生转嫁的主要原因.本文从社保征管体制、法定性和企业异质性方面,为提升社保缴费提供了新的思路并重新审视了税收转嫁理论,对提升社保征管效率、选取减税降费对象、权衡减税降费目标和社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具有新的启示.
社保缴费;征管体制;社会保险法;税费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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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2.61;F275;F062.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XJY020
2021-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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