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和分工效应:基于产业互联的视角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史上的重要举措,能够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和深化产业间的专业化分工,但是其作用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上下游企业要有足够强的关联,二是上游企业必须是增值税纳税企业.本文基于中国135个行业的投入产出表测算了服务业和上游行业之间的产业互联程度,将其与上市公司微观数据进行匹配,采用三重差分法(DDD)评估了“营改增”对企业减税和分工的影响.研究发现:(1)“营改增”的减税效应严重依赖于产业互联和上游行业的增值税税率,“营改增”企业的平均税负没有出现显著下降,但在具备产业互联的企业中产生了明显的减税效应和分工效应.(2)“营改增”之后,服务业企业可以将中间投入在纳税时扣除,因此有效地推动了跨地区的分工与协作.(3)“营改增”还促进了企业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进而提升了企业的技术水平.本文的研究结论为完善“营改增”制度有直接的启示作用,包括税率的设定等.
“营改增”、产业互联、减税效应、分工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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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42;F223;F71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财经大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上海市晨光计划;北京大学—林肯研究中心学位论文奖学金项目
2017-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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