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缺乏创造性破坏?——基于上市公司特质信息的经验证据
中国经济虽然取得了快速增长,但创造性破坏的缺乏亦是不争的事实.本文以公司特质信息理论为基石对此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计算上市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出指标(由技术效率产出和技术进步产出组成),并将其与CAPM回归中得到的可代表技术创新投入和公司特质信息的R平方相联系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发现:中国主导技术创新的是大企业而非新兴公司,大企业由于处于垄断地位没有创新动力,必然使得创新缺乏效率.于是中国企业的创新更多地体现为技术效率改进,而非创造性破坏.中等规模企业进行创造性破坏活动的动力较强;小规模企业则更偏好于进行技术效率改进;但中小规模企业均缺乏足够的创新投入,使得创新产出较低.因而,减少对大企业的政策与制度倾斜,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是解决我国创造性破坏缺乏问题的关键.
创造性破坏、公司特质信息、R2、技术进步、技术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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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经济计划与管理)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010-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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