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佃农的经营性质与收益比较
佃农为地主而劳动,其性质类似于雇农,所获报酬也与雇农工资相当,这一成说使经济解释与历史认识陷入误区.实际上,近世中国佃农已经具有较大的独立生产性质,通过人格化与市场化的渠道将家庭的、地主的、市场的不同生产要素组合起来创造财富,形成多样化的农场形态.佃农支配剩余索取权,在不确定性中获取企业家才能报酬与风险收益,其对土地与农场投入的未来收益可以通过交易变现.凡此种种,雇农都与之无缘.地权交易与租佃制度之下生产要素流转、选择与配置所推动的经济效率和土地产出,是佃农经营与小农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
佃农经营、剩余索取权、雇农、收入比较、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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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农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928002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8-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