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企业家才能与最优融资契约安排
本文认为企业家是企业发生的逻辑起点,是最初的“中心签约人”,因此力图站在企业家的角度来考察企业家的融资行为。我们证明理性的企业家往往会将企业残值的优先索取权让度给外部投资者,从而否定了关于“投资者是最后的剩余索取者”的先验观点。在认识到“提供担保服务”是企业家自有资本的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我们揭示出一些关于企业家选择融资契约的规律。最后,我们还进一步发现即便未受财富约束,企业家也不会完全依靠自有资本来创业,因为很可能存在一个最优的企业家自有资本比例。
企业家、财富、企业家才能、最优融资契约
F27(企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2JAZD79008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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