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36.2015.08.014
大股东参与、定增并购主体关联与利益输送
定增并购的出现为追溯探讨定向增发的价值驱动性或利益输送性提供了新证据。本文采用2006—2013年交易数据对定增并购中大股东参与效果及其双主体关联性的经济后果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大股东参与行为虽然短期内可能给市场传递涉嫌利益输送的不利讯号,但从长期看却能起到提升内部资本配置效率及公司价值的战略效能,且大股东参与程度越高,其提升效果越显著;进一步观察双主体差异性发现,只有大股东未参与时,定增主体关联度才与利益输送呈现正相关性,而并购主体关联度则以积极效应为主。由此不仅能够自然破除“大股东剥夺假说”,同时还可为定增并购的科学决策以及“全要素”监管模式的架构提供经验支持。
定增并购、控股股东、主体关联、利益输送
F275(企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与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研究”14ZDA05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的实现路径及效应评价研究”14AGL0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制度环境、子公司并购与企业集团内部资本配置”7130209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母子公司关系演变视角下企业集团财务冲突治理研究”12YJC630083;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奖励基金“基于组织间关系理论的企业集团财务冲突行为研究”BS2012SF013
2015-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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