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公司筹资困境——兼论中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7636.2011.05.014

化解公司筹资困境——兼论中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引用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只能发行面额股,并且只能以两种价格发行,即平价发行和溢价发行,无面额股以及折价发行则被严格禁止.事实上,在公司法定资本的神话被打破以后,面额股的价值及功能遭受全面质疑.在商业实践中,当公司股价跌破面额时,不允许股票折价发行,公司将面临筹资困境.本文试图对我国现行的面额股制度做些探讨,以图提高运营公司的增资效率,给亏损企业以重整再生的机会.

股票面额、面额股、无面额股、折价发行

D922.29(中国法律)

2011-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3-11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经济与管理研究

1000-7636

11-1384/F

2011,(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