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36.2002.02.013
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看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管理
@@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及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影响
一是在延续原有资本充足率标准的前提下,对银行风险资产规定了新的评估方式.新协议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的标准仍为8%,其中核心资本不低于4%,附属资本不超过核心资本的100%,但是对比率计量的分母,即帐面资产的风险加权,提出应使用市场公认的、权威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即依据信用等级的不同,对具有不同信用风险的资产分别给予0%~150%的风险权重.同时,新协议还鼓励商业银行在坚持审慎性原则的前提下,使用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这样更有利于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更精确和更灵敏地区分风险大小.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最低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风险资产、信用评级机构、新协议、内部评级系统、资本金管理、审慎性原则、信用等级、使用、评估方式、附属资本、风险权重、标准、对比率、帐面
F83;D92
2008-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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