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890.2018.05.004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一个制度性轮子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打开社会资本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大门的基础上,打开社会资本流入乡村生活领域大门的又一个制度性改革举措.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必须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为此需要各地修改《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宅基地“三权分置”、乡村振兴、《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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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中国农业经济)
2018-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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