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890.2012.12.014
论制度滞后与矿业腐败的契合
矿业领域的某些暴富与执行矿业制度导致的腐败有密切联系.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矿业制度中,矿产物权的获取和矿业市场的准入这两项基本制度存在明显缺陷,只要依法实施就会“依法腐败”.源头反腐是对上游的实体制度进行合理变革,可通过国有矿产物权民事主体独立,严格矿业市场准入,实行矿业民主等几个方面重构我国矿业制度.
矿业、矿产物权、源头反腐败、市场准入
D630.9;F407.1(国家行政管理)
2012-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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