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890.2005.07.003
公共品供给中的政府责任
在公共品供给中,政府责任是提供它需要并且能够提供的公共品.需要提供的公共品是指在现有的资源技术条件下,达到社会效用最大化所需提供的公共品.能够提供的公共品是指征到拉弗曲线隐含的最大税收量所能提供的公共品.需要并且能够提供的公共品是指需要提供的公共品与能够提供的公共品中量较小的一方.通过比较政府实际提供的公共品与需要并且能够提供的公共品,可以评价政府在这一领域称职与否.
税收、公共品、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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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1.4(经济学分支科学)
2005-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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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