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制结构及税收征管改革的民生取向思考
民生既是经济、社会、政治发展的逻辑起点,也是它们发展的逻辑终点,税收与民生互为资源,息息相关.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1],财富分布呈金字塔趋势快速发展[2],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经济内生发展的最重要的引擎——内需,经济受抑制必然制约税收,同时,由于税制结构不合理,税源监控、税收征管乏力,税收对急剧拉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和财产占有差距的调节不得力、不到位,税收对经济和社会公平应有的调节作用难以很好发挥.因此,当务之急是应以民生为基本取向,加快进行税制结构和税收征管改革,使我国税收能够真正有效地发挥调节作用,避免掉入"中等收入陷阱".
一、积极发挥国家税收"有形之手"的作用
西方学术界曾有一种"倒U理论",认为市场机制能够自动调节收入差距,但美国等发达国家近300年的发展历史,特别是2008年爆发的席卷全球的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宣告了市场机制可以自动调节失灵.
2013-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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