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656.2006.02.015
集团委托与主动代理
主流企业理论可以解释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但是却无法说明委托人对代理人贡献的侵害.国有经济中的创业经理为什么能容忍对自己的损害?替代这种损害的是什么?本文提出"集团委托"分析框架,认为创业经理面对委托人团体成员的搭便车与利益差别,主动地进行多任务委托考核,集团委托中的主动代理成为创业经理容忍损害的被动替代.
集团委托、主动代理、委托人问题、公有合约关系
F121.21(中国经济)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3BJL023
2006-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