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均衡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5656.2006.01.010

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均衡

引用
自农村改革以来,存在四种农田灌溉均衡:一是税费改革前,乡村组织以收取共同生产费的形式来组织农田灌溉的均衡;二是由村庄强人出面组织农户进行灌溉的均衡;三是既无乡村组织借重国家强制力,也无村庄强人借重私人暴力来抑制搭便车行为,从而形成的以微型水利灌溉为主的均衡;四是以村民小组或村为单位建立用水协会,组织农户灌溉的均衡.在当下中国,由于农民特殊的公正观,乡村组织退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领域后,农村很可能普遍出现第二或第三种均衡的糟糕局面.因此,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形成国家与村庄之间合作与互补的供给机制.

农村公共物品、农田水利、供给机制、治理

F320.2(中国农业经济)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200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2-6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经济学家

1003-5656

51-1312/F

2006,(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