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656.2002.04.008
国企改革的深层矛盾及其出路探讨
本文指出,要深化国企改革、实现改革的战略目标,必须在进一步实现理论创新的基础上,转换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对国有企业进行具体分析、分类改革.对于大多数必须成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不再保持其国有性质而将其改革成为新型的公有制企业;对于那些必须实行国有国营的企业来说,则不必进行市场化的制度创新而继续保持其国有制形式.
国有制、市场主体、深层矛盾、根本出路
F271(企业经济)
2004-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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