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收入居于主体地位吗——劳动收入份额再测算与国际比较
由于统计口径、测算方法等不一致,劳动收入份额难以进行动态跟踪和国际比较.为此,本文调整劳动收入份额测算方法,重新界定了分子中统计口径的变化与混合收入的划分方式,论证了以国民收入作为分母的合理性.基于1978-2017年收入法GDP、1992-2020年资金流量表、1987-2020年投入产出表等数据的测算结果显示,1978-2020年中国劳动收入份额均值为68.1%,呈向右倾斜的N型变化趋势,近年已回升至均值附近,中国劳动收入仍居于主体地位.与托马斯·皮凯蒂(Thomas Piketty)的数据进行国际比较发现,1978-2020年中国劳动收入份额均值与法国、英国等国差距为6.7%.本文测算方法改善了我国劳动收入份额的时期可比性和国际可比性,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历史核算资料修订提供了一定参考.
劳动收入份额、国民收入、混合收入、国际比较
F407.3;F222.33;F83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项目
202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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