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综述
@@ 一、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研究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这一阶段,在理论上需要对人民公社制度解体以后所形成的”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做出解释,在实践上需要对新建立起来的乡、村(组)的性质和经济职能进行界定.1983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中已提到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应发挥的作用,1984年中央1号文件和1987年中央5号文件进一步指出,应设置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因此,该阶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上.刘介模(1985)详细阐述了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①王叔云(1986)认为,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应当成为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制的重点.②冉明权认为中国农村在当时缺乏合作社大规模复兴的动力机制和有效的合作组织资源,提出从企业化到合作化的组织进程,即让企业在追求自身的利益中同农民的生产流通发生关联,沟通农民同市场的联系,把农民组织起来.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合作经济组织、地区性、文件、土地公、双层经营体制、人民公社制度、农民组织、集体统一经营、组织资源、组织问题、中共中央、生产流通、企业化、经济职能、基础、改革开放、分散经营、动力机制
F1(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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