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把股份制跟公有制划上等号--关于社会主义市场与股份制的研究之一
@@ 自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以来,人们都普遍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国企改革实践的一个明显进步.但也有同志认为,《决定》的这一提法是对十五大报告关于股份制性质的论述的重大”突破”或”发展”,即”突破”了十五大报告关于股份制既可被资本主义采用也可被社会主义采用,关键取决于控股权为谁所掌握的论述,并认为”突破”之点即肯定股份制就是公有有制或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股份制性质、公有制、社会主义、十五大报告、实现形式、十六届三中全会、市场经济理论、资本主义、改革实践、控股权、国企
F1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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