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构建与政府干预的路径选择——从英国政府拟实行人体器官捐赠"推定同意"规则谈起
和谐社会的要义在于,政府干预在增加某些居民的福利时,不能以另外一些居民的福利损失为代价.目前在各国盛行的以新古典经济学"理性经济人"为假设前提的自由主义政府干预理论难以满足这种严格的帕累托改进要求.本文采用行为经济学分析框架,以器官捐赠为例,剖析居民认知偏差导致行为偏误的形成机制,以此重新构建政府干预的微观基础,修正政府干预边界,促成政府干预的技术创新.行为经济学框架下以"锁定"政策为代表的"不对称家长制"干预技术,能够有效纠正那些具有认知偏差的居民的行为偏误,却不会对理性居民造成负的外部性影响.这种干预效果的非对称结构与帕累托改进标准存在逻辑上的一致性,可为和谐社会政府干预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
和谐社会、不对称家长制干预、行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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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G64
国家社科基金07AJL003;国家社科基金AJL002;广东省社科基金08ye-05;暨南大学创新基金的资助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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