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地租理论深化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改革研究
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是国家凭借所有权取得的租金,权益金制度是矿产资源所有者征收权益金的一系列规则,包括征收范围、方式、权益金率设定、收益分配等.我国制定的《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存在税费定位不准确、功能不清晰、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依据马克思地租理论可知,矿产资源权益金包括绝对矿租和级差矿租,资源补偿费不能并入资源税中征收,应与矿业权占用费一样作为绝对矿租征收,资源税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合并作为级差矿租征收,权益金应主要作为地方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治理支出.
地租理论、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F041.1(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
山西省政府重大咨询课题"山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研究"ZDA201904
2020-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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