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国资改革重心由“管资产为主”转变为“管资本为主”,并进一步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阐述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助于解决国有资本没有可以追溯的“最终委托人”的核心问题,澄清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并提出应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做实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董事会,发挥好市场经济的监督作用.
国有资产改革、混合所有制、委托代理
F121.2(中国经济)
2018-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