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批法律性质分析
自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以来,投资体制改革再度成为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焦点.探讨自2004年投资体制改革以来,建设项目审核的三种主要形式——审批、核准、备案的法律性质,在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今天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从历史的角度分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作为内部决策行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作为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律性质,并给出了完善社会投资备案制度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法律性质
F20(国民经济管理)
2016-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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