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建设中政府行为的优化
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性,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扶持不足,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尚未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仍不完善,难以改变农业保险供求双方"两头冷"的局面.因此,应基于优化补贴模式实施金融支农,强化自身公共职能,创造农业保险发展的宽松环境.
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行为、财政补贴
F840.66(保险)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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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行为、财政补贴
F840.66(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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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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