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地权契约由"政府型"向"市场型"转变论析
为了改变农村地权契约市场垄断的低效率状态,使农村地权契约的效用最大化,中国农村地权契约市场必须由"政府型"转为"市场型",让农民与地权契约的市场需求者在竞争型市场下完成地权契约的交易.基于此,对"政府型农村地权契约"向"市场型农村地权契约"转变的内涵及路径作了明确的分析,并进一步提出这一转变的具体措施,为通过对地权契约干预来寻找提高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效率提供了一条较为明晰的思路.
地权契约、政府、市场、转变
F301.1(农业经济理论)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辽宁省农地制度优化与农民增收关系研究"L08AJL001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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