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72X.2005.08.021
谈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
农民家庭(简称为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主体.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被计划经济禁锢的农村生产力.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其弊端逐步显现.其具体实现形式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从农业发展现实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来看,合作制家庭农场是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最佳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农村家庭、农业生产、经营责任制
F321.4(中国农业经济)
2005-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