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合约与农地制度变迁
中国现行农地制度存在多重困境:产权主体模糊,导致产权残缺;“激励不相容”和“信息不对称”,导致“土地腐败”;农民没有“退出权”,导致该制度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为了解决中国农地制度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本文提出“渐进性合约型制度安排”,即“以确权为基础,以合约为纽带,以法治为保障”,推动农地制度顺利变迁.
农地制度、产权、合约、渐进性、制度变迁
F301(农业经济理论)
2017-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