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集聚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性评价——以中部六省为例
本文以中部六省为研究对象,构建了金融集聚与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物理学上的耦合协调模型,对中部六省金融集聚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进行了测算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中部六省金融集聚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程度差异较大,河南和湖北耦合协调程度较高,安徽、湖南和山西属于中级协调,江西耦合协调程度最低;安徽、河南和湖北属于同步发展型,湖南和江西属于金融集聚滞后型,山西属于经济发展滞后型.
金融集聚、经济发展、耦合协调、改进熵权赋值法
F840.61(保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HNSKZC16-10
2016-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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