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抑或参与:关于农村“拆村并居”改革路径的效应分析——兼论成都和诸城的实践
根据制度设计的不同特点,农村“拆村并居”改革主要可分为强制与参与两种类型.本文以不同约束条件下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目标最大化模型,分别对上述两种类型进行模拟,发现:在存在参与的“拆村并居”改革中,农户将会选择最优参与意愿,而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也得以约束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而在强制改革性改革路径下,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无法实现最大化.对于四川成都和山东诸城改革实践的分析也表明,改革中参与性的路径将产生更为有效和公正的结果.
集中居住、强制合约、激励兼容、参与
F301(农业经济理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2014-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7-81